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继续教育重要事宜告知
1.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政策:会计人员专业科目继续教育学分实行“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”与“全国会计人员统一服务管理平台”双平台记载。会计人员个人信息必须进入上述两个系统后,培训学分才能正常进行记载。个人信息进入系统操作、继续教育政策、学分记载、审验卡打印等请点击阅读“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指南”(学分推送至内蒙古人才信息库事宜阅读标题九)。年度学分要求:专业科目继续教育每年度要求至少完成60学分。 2.选购课程:在【选购课程】菜单中选择年度并进行付费,页面有“必读”提示信息,有疑问请按照必读的提示信息排查。如果进行学分补差可以选择“按自己需要学分购买”。 3.听课规则、考试:在【学习中课程】菜单选择课程听课,每门课程都有规定的学分数,这门课程的所有章节都必须听完(不得快进、倍速),然后在【我的考试】中进行考试,考试合格后,这门课程的学分数才能认可并显示在【查看培训结果】中。考试合格标准为60分,课程有效期内可以多次补考。【查看培训结果】页面明确显示该年度是否完成,是否记载学分银行。 4.课程有效期:年度课程开通后,从开通之日起学习时限为90天,超过90天没有完成学习、考试,没有取得要求的学分,按自治区统一规定应重新购买课程。课程有效期内可以跨年度学习、考试。 5.学分银行记载、档案记载:同一年度几门课程认可的学分数相加,大于等于60学分后,计算机端【查看培训结果】菜单或手机端【课程】页面明确显示“已完成”后,或“按自己需要学分购买”本人完成学分数超过购买的学分后,系统在24小时左右自动记入“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”学分银行、继续教育档案。内蒙古系统两日内将学分自动同步至全国统一平台。学分银行查询、档案查询:登录“内蒙古自治区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”后进行。 6.手机、平板听课:微信扫描屏幕下方的二维码关注“内蒙古继续教育网”微信公众号,点击公众号下面【继续教育】【手机听课】菜单登录后进行。不支持手机、平板采用浏览器操作。 7.维护个人信息准确接收通知类、提醒类信息:点击页面右上角姓名处箭头,选择【我的信息】维护自己的手机号码、电子邮箱等,以便接收课程到期提醒、找回密码、发票出具等信息。 8.培训相关问题解决:页面或微信公众号下面有【自助答疑】,发送问题关键词,会显示答案;页面有服务QQ请直接留言;客服电话:400-067-9198,0471-4931460。 特此告知。祝您学习、工作愉快! 内蒙古继续教育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平台 2026年3月18日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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